第58章 三个故事开局 (第1/2页)
他们本来对识字也不是很有兴趣,以前不认识字,几十年不也过来了么,可见识字也没什么用处。
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,如果这次不是街道那边下了死命令,必须上识字班,他们肯定不会过来,就算来了,他们也是做好了唠嗑的准备了。
现在能把识字课变成故事会,他们是求之不得,不少人出声附和:“听故事这个好,这个好,小先生,你赶紧讲吧。”
“我说的这个事啊,大概发生在十年前,就在公主坟那边,有这么一家子,一对夫妻还有三个孩子,两男一女。”
“男人在外面工作,经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在家,但是挣钱不少,一家生活还算美满。”
“结果有一次,男人出门时间有点久,家里又连续发生了好几件意外,女人把家里的钱都用完了,男人还没回来。”
“不得已她只能找人借了两个大洋,准备撑过几天,等男人回来就还钱。”
“当时,借钱给她的债主要她写个借据,可她不识字啊,于是就让债主写了个字据,她再按手印画押。”
“这手印一按,就按出个家破人亡来。”
底下正在安静听故事的人,已经有点意识到孙志伟的故事是什么了。
以前借钱被骗的事情,他们或多或少也有听说过,只是没有这次故事里这么有名有姓,发生的地方还就在身边不远。
“几天后,债主找上门来叫她还钱,男人没回来,她没钱还啊,而且时间也没到。”
“债主说给她宽限几天,然后就走了。”
“她以为没事了,结果又过了几天,债主带着官府的人来了,说她欠钱不还,请官府做主。”
“官府就拿出借据问她,那是不是她签的借据,她看到熟悉的借条和手印就承认了。”
“于是,官府站在债主那边,要拉她家闺女抵债。”
“原来啊,那张借条上写的是借款二十个大洋,七日归还,每超一日加一个大洋利息,如不能还清,愿以女儿抵利息。”
“这些内容,债主可一句都没对她说过啊,因为她不识字啊,别人说什么,她就只有听着。”
“于是,女儿就被拉走了,后来听说被卖到了八大胡同。”
说道这里,大家都议论起来,都叹息旧社会的人太坏了。
可是,孙志伟的故事还没有完,他继续说道:
“女儿被拉走后,官府给他们重新立了字据。女儿虽然被抵了利息,但欠的钱还是要还,女人只能又在新的字据上画了押。”
“她以为有官府的人在,那字据肯定没问题了,可惜啊,那些人都被债主收买了,新字据写的是:借款100个大洋,利息每天10个大洋。”
“等男人回来的时候,利息加上借条上的100个大洋,欠款已经超过200个大洋了,男人也还不起啊。”
“最后不得已,男人卖了房子、媳妇和小儿子,才把债还清。”
“但是这个家已经散了,男人带着大儿子不知所踪,媳妇被卖后自杀了,小儿子也不知道流落何方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