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:她很有钱 (第1/2页)
《本草纲目·虫部四》中解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,“取百虫入翁中,经年开之,必有一虫尽食诸虫,此即名曰蛊。”
据《通志》记载金蚕蛊是蛊中最毒的蛊,传说水火不侵,刀枪不入,生命力极其强悍,除非第一个主人身亡才随其死亡,否则难以死亡。
金蚕蛊的制作方法颇为残忍,将各种毒物藏于密封的器皿中,毒蛇,蝎子,蛤蟆,虫等十二种毒物。另外必须配合蛊药,十二种致死毒药研碎加入器皿中,同时器皿里加入狗血供其变异时安养,最后各种活毒物放入器皿中密封,于没有月亮的夜晚埋于三岔路口约十厘米深处,据说这是为了逃避天机,等待七七四十九天器皿中的各种毒物互相吞噬,最后留下来的会因为喝了器皿中的拌有毒药的狗血而变异,异变的毒物表皮金色,似虫非虫故名金蚕。
秦源市无名气公园的一处,一位消瘦的少年闲散的坐在草坪上,目光深邃而落寞,像是历经沧桑的老人,站在他身边的女子分外忸怩不安,正结结巴巴地向少年解释着什么。
“简单的说金蚕蛊是蛊中之王,吃下后百毒不侵提升修为,但蛊毒致命,金蚕蛊性情凶残,每午夜零点就暴躁不已毒素蔓延,随着时间推移它暴躁的时间会越来越长,至到本体无法忍受其痛苦爆体而亡。”
王峰总结了一下谭静说的内容,谭静就是那夜飞鹰酒吧的小女警,同时也是她把王峰从杨明的别墅里救走的。
“对,对对对不起……它它它对我很重重重要……”谭静的声音娇弱动听,甚至带着一丝紧张和怯意,口吃的非常厉害。
“我也很想将金蚕蛊还给你,虽然它确实在一夜间提升了我的修为,但代价实在太残忍,只要不伤及我性命你就拿去吧。”王峰闭上眼一副仍她摆弄的样子。
“我我我也不不不知道怎怎怎么办,我我我们去苗疆疆疆……长长长老会有有办法。”谭静垂下眉,像受委屈的小女孩。
“你是苗疆的什么人?”王峰谨慎的问道。
“我我我……不能能能说。”
“那我凭什么相信你。”王峰没耐心的说道。
“我我我说……我我我是苗疆疆疆长老的孙孙孙女。”
王峰怔了怔,对于苗疆的听闻最多的是蛊事,神秘而黑暗,华夏治理苗疆一带说好听点是自治区,说不好听点就是给个领土的名义然后放养,苗疆的长老更是山大王一样的存在。
苗疆长老的孙女看上去十七八岁,说起话来更像是小女孩一样,关键还是个结巴!王峰一下子对苗疆的神秘感大大打折。
“既然你是苗疆长老的孙女为什么跑到飞鹰酒吧……”王峰本来准备说她去飞鹰酒吧玩制服诱惑,但一想对方确实应该是警察。
“长长长老说我思思思想简单,让我我我来城市当警警警察历练,那那那天我看到街上有有有人在打架。”
“然后你就正义感爆棚上去劝架?”
“恩恩,他他他们说如如如果我陪他他他们喝酒,就就就不打架了。”
“那位长老说的没错……”王峰笑道。
“当当当然,长长长老说的都都都是对的!”谭静貌似没听出王峰说话的意思,倒是替长老感到自豪。
“那那那你答答答应和我去苗苗疆了?”
答应?
当然得答应,金蚕蛊随时都有可能剥夺自己的性命,奈何《医决》中只有医术和内气修炼的法门不擅长解蛊。
但是就这么轻易答应?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下蛊,而且一到午夜零点就被折磨得半死不活,一想到这里王峰就火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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