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六、去尝试着喜欢一个人吧(第一卷完) (第2/2页)
“欸?!!”
雷鸣声、暴雨声,统统消失不见。
源庭时雨睁大了眼睛,檀口微张。
她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在她的认知里,北堂秀即使愿意带她回去,那也只会是如履行父母的任务一般。
毕竟他先前那样排斥,不愿因承认自己的存在……
可刚才,刚才……
北堂君说的话……难道是邀、邀请?
她愣了半晌,才呆呆地点着头,轻咬着薄唇。
“嗯……嗯……”
小巧的琼鼻皱了皱,
挤出了这样的声音。
···
晚上,吃了源庭时雨特制的蛋包饭。
因为中午的白米饭刚好有剩,源庭时雨在极度开心的情况下,锅碗瓢盆样样精通,再次大显身手。
其结果就是——
蛋皮稀烂,但所幸北堂秀在一旁指点,调料放的倒是刚刚好。
于是,抛开灾难般的蛋皮和小半的黑坨坨,这顿晚餐倒也可以下咽。
于源庭时雨,已是一次大成功。
她倒是吃得开心,以至于北堂秀也出乎意料地吃完了。
别的不提,至少蛋皮上用番茄酱画的猪头倒是蛮圆润的,就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画猪头。
想起她挤番茄酱时一脸萌呼呼的表情,手还紧张地抖啊抖的……
他识相的没有多问,只管闷头干饭。
听着沙沙的雨声。
落地窗外,霓虹将这座城市漾成光的龙。
···
次日,晨。
05:27
北堂秀睁开了眼睛。
醒来的第一件事,是默默倾听着落雨的哭诉。
客厅里没有源庭时雨的声音,想来是还未醒。
迅速起床,他今天心里有股莫名的劲儿,忍不住敲了敲客厅中的大彩电。
“北堂君,庭时雨在穿衣服呢~”
里边的姑娘柔柔糯糯地娇声回答,倒也没有一紧张将荧幕亮起。
“OK~”
北堂秀转身进屋。
虽然今天要带阿庭回家,但毕竟是同一座城市,也没多远。
所以没什么好收拾的。
一如既往地,洗漱之前,他要先进行六公里的晨跑。
由于窗外的雨还未停,所以他要在跑步机上跑完。
当路程达到4927m,北堂秀的呼吸稍稍有些紊乱时,门铃响了。
“叮咚~”
这么早,会是谁?
带着疑惑,北堂秀开了门。
厚重的防盗门在轻盈的“吱”中打开,门外是空荡荡的走廊。
没人?
所幸他看惯了电影里的无聊桥段,也没有直接关门,而是将视线往下……
——哦豁,一份稍有些厚的信。
泛黄的,老旧的信。
北堂秀将它拾起,又再次望了眼长长的走廊。
外边依旧是瓢泼的雨,可这走廊却十分干净,没有一丝脚印状的水渍。
有趣。
无做他疑,北堂秀面无表情地关了门——回头监控走起。
重新进到屋里,柔和的光还有淡淡的温馨感扑来,令人舒适。
庭时雨在他跑到三千米时已经从电视里蹦出来了,挑了半天,还是那件素雅的小白裙。
——现在正在紧张兮兮地对着镜子梳头发。
回过神来,北堂秀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那封信——它似乎已经存在很久了,封口的双面胶已经没了粘性,很容易就打开了。
里边的信纸,就像是小学里语文老师发给孩子们的,带着小花和鸽子的彩纸,让他们写上“送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”,然后再在家长会上拿出来,呜呜哇哇哭一大片。
很显然的,这封信,似乎也是一个小孩子写的。
歪歪扭扭,字字顶格,甚至出线。
很丑,很小孩儿。
略带疑惑,北堂秀认真地将它拿起,就看到其上写的是:
·
亲爱的-北棠(划掉)堂秀-先生
您(涂黑)你好!
当你收到这封信时,
你应该已经十八岁了,
十八岁时,
去常式着、喜欢一个人吧!
(本卷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