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归期 (第2/2页)
女真人的做派,的确是不同的。辈分有时候很乱。
东果格格盈盈对朱寅下拜,“女儿拜见义父…”
宁采薇听到是义父,这才松了口气,却又想笑。
妈蛋,这么小的爹!
朱寅不紧不慢的扶起比他还大的“义女”,小脸上也有点绷不住了。
这女真人的脑回路啊。
本来只想当东果的救命恩人,搭上董鄂部和何和礼。
谁知效果超过预期,这都喜当爹了。
接着,东果就恭恭敬敬的给朱寅敬上奶茶,又给宁采薇敬茶,口称义母。
然后,又对西堂子神龛妈妈和索罗杆子祈祷。
最后,萨满太太从挂在墙上的“妈妈口袋”里,取出东果的彩线命魂锁,交给朱寅。
朱寅接过东果的“锁”,戴在东果的脖子上。
简单的仪式就此完成了。
从此,他就算是东果的“爹”了。
努尔哈赤高兴感激之下,心中念头一转,当即宣布:
“小老虎是女真人最尊贵、最吉祥的贵人,也是我的忘年兄弟,是东果的义父。”
“他虽然年幼,却一定是撮哈占爷和佛朵妈妈赐予夙慧的尊贵神童!”
“我努尔哈赤,赠予小老虎…我喜欢贝勒!(尊贵贝勒)”
女真语“尊贵的”,发音和汉语“我喜欢”很是相似,几乎一样,就是鼻音重了些。
但汉人听到这个词汇,都会误以为是“我喜欢”。
朱寅听到努尔哈赤送给自己‘我喜欢贝勒’的尊号,整个人都懵逼了。
我喜欢贝勒(尊贵贝勒)!
要说贝勒,其实就是金朝的“勃极烈”。
就像穆昆就是金朝的“谋克”。
只是汉文译写不一样,发音和意思还是一脉相承。
勃极烈(贝勒)又是什么意思?
意思是:部落大人,郎君。
朱寅是汉人,却被努尔哈赤送上一顶“我喜欢贝勒”的帽子,当然不仅仅是感谢。
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。
如今的努尔哈赤,当然没有那么大野心,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出那么大事业。
他此时的想法,就是抱紧明朝大腿,成为建州霸主。
更大的梦,他现在还不敢想。
送朱寅“我喜欢贝勒”的称号,虽然只是一个名义,却有三个作用:
一是告诉不服他的女真人,他有吉祥贵人的帮助。
二是让朱寅以后继续帮助自己,哪怕回到中原,也能带给自己吉祥。
三是朱寅长大之后,对自己可能有更大的作用。
一个贝勒称呼,能让朱寅更关心女真人的命运。
所以努尔哈赤不顾众人惊讶的眼神,继续用女真语说道:
“我喜欢贝勒,和本贝勒一样,也是你们的额真!你们要像敬重我一样,敬重小老虎!”
他送朱寅贝勒名号,用的不是朱寅这个汉名,而是小老虎这个女真名字。
朱寅心知肚明。
明军对建州的情报很糟糕,就算传到李成梁耳朵里,李成梁也以为‘我喜欢贝勒’是小老虎,而不是朱寅。
所以,他也没有拒绝的意思。
一个贝勒称号,能让他离开之后,也能给女真人留下强烈印象。
这,就是影响力!
关键时刻,可能会很重要。
宁采薇听到“我喜欢贝勒”这个称呼,差点忍不住喷了。
你们是认真的吗?
……
日子一天天过去。
朱寅除了练习骑射,打猎捕鱼,就是顶着“我喜欢贝勒”的头衔,和形形色色的女真人交流。
有将领、披甲、奴隶、平民、参客、行商等等。
大家只知道小小的“我喜欢贝勒”,是女真人的吉祥贵人,热情友好,平易近人。
至于他有什么目的,做梦也想不到。
宁采薇除了和一群小姑娘练习骑射,就是囤货。
她用黄金,低价收购了人参、貂皮、鹿茸,准备带回中原贩卖。
只要设法带回去,一转手就是好多倍的暴利。
这是第一桶金,一定要抓住机会。
宁清尘和黑虎,还是负责喝奶。
三月,阿拉城终于竣工。
众人都搬进了气派的贝勒官寨。
四月,传来一个消息:叶赫部联合科尔沁蒙古,打败哈达和明军,称雄海西女真。
努尔哈赤写信给李成梁,表示愿意为大明效力,协助攻打叶赫。
五月,朱寅跟着努尔哈赤率兵攻打哲陈部,攻下巴尔达城,杀城主安泰古。
至此,半个哲陈部被努尔哈赤吞并。
六月初,在女真部落待了好几个月的朱寅等人,终于要离开了。
努尔哈赤等人很是不舍。
但还是第一时间“烧琵琶”,占卜朱寅的归期吉日。
所谓烧琵琶,就是烧马的琵琶骨,根据琵琶骨的龟裂纹路,占卜归期吉日。
女真人坚持认为,烧琵琶比汉人烧乌龟壳更加灵验。
萨满太太烧完了马骨,对朱寅说道:
“小老虎啊,你的归期吉日,就在明天!”
PS:有的人对我一点信任都没有。我为何要安排东果生病,不安排代善生病?为何安排救东果而不是救代善?作者肯定是有考虑的,有大纲在,岂能瞎写?所以那些对此非议的读者,现在知道苦心了吗?相信作者,她又不傻。